导航
资产管理简报第3期
发布时间: 2004-03-01

  

 

 

                  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编                2004219 

     本期目录:

 一、    全校清产核资第二阶段复查工作情况

 二、    全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三、    全校各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考评结果揭晓

 四、学校关于规范利用学校资产进行创收的管理规定

 五、关于我校学生街店面出租有关情况

 六、关于2003年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教材采购工作情况

 七、我校召开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一周年座谈会

 八、我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立

 九、2003年我校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校内采购招标的情况

 十、全校各单位教学、办公用房平面示意图初稿已完成

 

           

           全校清产核资第二阶段复查工作情况

2003922日至11月上旬日止,根据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资产处组织四个清资复查小组按规定程序对我校47个单位的资产进行复查。总体来说,第二阶段的复查工作进展较顺利。各单位领导都很重视,并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资产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清查,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还加班加点进行资料的整理,另外各单位基本上都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资产管理使用制度。总之,通过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不仅摸清学校现有的家底,也发现了不少管理上的问题,为今后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盘活资产起到了推动作用。通过清查,至20031231日止,学校资产总额达2.28亿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已入账)6200万元,专用设备1.09亿元,一般设备267.86万元,文物及陈列品23.47万元,图书29064.3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9.12万元。

 

全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20031226日上午,由张江山助理主持召开了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上,资产处李南芳副处长汇报了全校清产核资工作复查阶段的总体情况及各单位复查工作评分结果;分析了我校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对下阶段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小组成员分别对复查评分结果进行了审议,对复查工作中各单位存在的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现象及如何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强化制度建设,解决设备使用、维护、维修、调剂等方面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已上报校领导审定通过,现正逐步落实执行。

 

  全校各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考评结果揭晓

根据全校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在全校资产复查阶段对各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定量考评。考评工作根据各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具体情况和评分规则,同时充分考虑了不同单位间由于资产总量不同,其管理的工作量和难度不同的因素,将各学院和机关部处分为两个系列进行排名。最终排名在前五名的单位如下:

学院前五名的依次是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1)、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2)、海外教育学院(3)、生物工程学院(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5);机关部处前五名的分别是学报(1)、科研处(2)、校工会(3)、人事处(4)、闽台区域研究中心(5)。学校将发文对上述单位进行通报表彰,以资鼓励。同时,要以此推动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学校关于规范利用学校资产进行创收的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闽师[2003]4号《福建师范大学事业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对各单位利用现有学校资产进行合理创收收费的有关规定,学校于20031113日发出的“福建师范大学关于规范利用学校资产创收管理的通知”(闽师[2003]7),要求利用学校资产创收的单位(高师培训中心、产业处下属单位、后勤集团另定)或个人必须按《办法》规定,每年分两次及时上交有关创收管理费。涉及校园文明卫生、治安保安、安全防火等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瞒报或少报的单位经查实,学校将予以相应的处理。

 

       关于我校学生街店面出租有关情况

根据校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关于阳光门卫楼、阳光综合楼一层店面续租方案的请示报告”,由资产处牵头,组织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并组成调查小组专程到仓山区地税局对学生街店面租金的现状、学生街现有商家经营的情况、学生街今后经营趋势及租金的合理定位等方面进行了调研。综合调研情况,校招标领导小组提出了明确的意见:为保证学生街现有稳定的商业格局和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可以采用续租的方式,但应按新确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若原租户对此租金定位不能接受,则采取招标方式进行招租。

 

关于2003年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教材采购工作情况

20031113日下午,资产处会同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相关人员就新学年教材采购配发招投标的问题进行了讨论。随后将讨论的意见上报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经研究,小组成员达成一致意见:

1、同意采用跟标方式进行采购。以20036月份教材中心的教材招标中标单位“三明教育书店”的折扣率为依据,适当扣减实际的配送成本;

2、对各供应商的实际配送成本应认真审核后再确定;

3、折扣率收入一定要用转账的形式汇入学校财务;

4、要求两院每年应对库存的教材进行一次盘点,不要造成新的积压;

5、负责教材采购的人员一定要廉洁自律;

6、建议教师自编教材要通过校教材资格审定机构进行审定通过,才可录用;

 

  我校召开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一周年座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物资采购管理,加强我校与省政府采购管理有关部门的沟通及联系,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2004113日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了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一周年座谈会。省采购办吴庆祥主任、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赵志强主任科员、省采购中心的薛寿唐主任、综合部雷明松经理、采购一部张昌示经理、二部陈旭经理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应邀参加。我校监察处、科研处、财务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资产处等相关业务部门及网络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经济开发总公司等用户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议由李南芳副处长主持。

会上,资产处陈同熙副处长就我校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一年多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高校物资采购的特点及今后的工作思路作了简要通报。省采购办吴主任对我校一年来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从依法办事、实施政府采购法的重大意义等方面全面介绍了我省实施政府采购法的情况以及今后的一些工作想法。最后,吴主任表示:今后将继续一如既往地支持我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并准备在简化审批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对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将采取更便捷地采购方式等方面进行改进,更好地为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通过座谈,大家对政府采购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取得了共识。会议在轻松而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我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立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张江山助理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资产管理处。各学院、中心、部处、室、馆、后勤服务集团(下属各单位)、经济开发总公司是我校资产管理的二级单位,要相应成立由分管领导、工会委员、资产管理人员等3人以上组成的资产管理工作小组。

 

其他信息

▲据初步统计,截止至20031231日,我校共组织了37批次政府采购和25批次校内采购招标,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226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879万元,节约资金389万元,节约率17.15%

▲在全校各单位的支持下,资产处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实地调查、核实及大量的绘制工作,目前,全校各单位教学、办公用房平面示意图初稿已完成,这将为学校下阶段开展的教学用房整合、调剂工作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发放范围:校党政领导、助理,各学院、中心、部、处、室、馆、集团、公司

 

        

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

福建师范大学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