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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简报第4期
发布时间: 2004-10-30

 

 

   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041026

 

本期目录:

一、 我校召开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

二、全校清产核资工作总结会议召开

三、校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四、举办全校资产管理人员培训班

五、阳光新村26#楼店面招租方式及租金定位协调会召开

六、其他信息

 

                 我校召开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

319日下午,张江山助理主持召开了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会上,张江山助理首先肯定了2003年开展的全校性清产核资工作。张助理提出:各单位要根据此次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必须建章立制,用制度来规范我校资产的管理。他希望参加会议的同志能够抱着认真、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共同讨论、审议《福建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和《福建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条例》,并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资产管理处李南芳副处长和陈同熙副处长分别对《福建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福建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条例》编制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和修订之后与我校1996年颁布实施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差别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随后,与会同志审议了全校清产核资工作总结会议的议程,还就资产管理处起草的《福建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和《福建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条例》、学校资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各级职责要求及各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设备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全校清产核资工作总结会议召开

330日下午,全校清产核资工作总结会议在校振万楼二层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学院及馆、中心、集团、总公司的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及保管员,机关部、处分管领导等近100人。会议由资产处李南芳副处长主持。

受校领导的委托,校纪委副书记寇伟同志在会上作了全校清产核资工作总结报告。报告首先指出全校清产核资工作在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在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圆满完成了即定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报告从我校资产管理工作的现状、资产存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与分析,并对今后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意见。报告对今后进一步加强、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会上,还对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随后,资产管理处的李南芳和陈同熙两位副处长分别对拟出台的《福建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和《福建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条例》的编制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作了详细说明,并将《福建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和《福建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条例》提交给各单位进行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此次会议,各单位加深了对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意义及如何进行规范管理等的认识。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这也标志着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将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我校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校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别于622日和75日下午召开。校办、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工会、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到会参加。

首先,资产管理处李南芳副处长汇报了20041-5月份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并对校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对资产管理处组织的相关招投标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接着,与会人员分别研究了校内修缮维修招投标工作问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工作问题、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合同及校内招投标项目采用合同范本文件问题、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招投标操作规程问题、校医院新楼装修工程中标单位的确定问题。会上还讨论了2004年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和教务处新区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问题。最后,张江山助理强调指出,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如何把好这个关相当重要,希望今后大家能继续注入热情和精力,使我校的物资采购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举办全校资产管理人员培训班

79-10日,资产管理处组织举办了全校资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各学院、中心、部、处等单位的资产管理人员近8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开幕式由资产管理处陈同熙副处长主持。首先,资产管理处的李南芳副处长代表学校领导和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全体资产管理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同时对全校资产管理工作的现状、为什么要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以及如何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作了介绍。接着,资产管理处的相关人员对新出台的《福建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福建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条例(修订稿)》及《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的编制与修订的背景、依据、目的及主要章节、内容等作了详细介绍。同时,培训班还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福建师范大学仪器设备计算机网络管理软件”的培训及答疑。通过培训,使我校资产管理人员对新出台的《福建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福建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条例(修订稿)》以及《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暂行)》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掌握了相关的管理知识及管理手段,为今后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全校资产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阳光新村26#楼店面招租方式及租金定位协调会召开

99日下午,张江山助理主持召开了校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校办、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产业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同志到会参加。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听取了由相关职能部门的六位同志组成的市场调研小组的情况汇报。接着,与会人员对店面的招租方式、租金定位、租赁年限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对类似问题的决策采取这种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是我们今后必须坚持与倡导的。

 

其他信息

▲经过今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资产管理处已于本学期开学将《福建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福建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条例(修订稿)》与《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暂行)》印发给全校各单位,以此进一步规范全校资产管理工作。

▲近日获悉,省教育厅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分别于920日至1030日期间对各高校国有资产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经营性资产、非转经资产、资产处置及对外投资等。近期,学校已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全校开展自查与复查工作,力争以最好的状态来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

913日下午,山东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处长及其同仁来我校进行工作交流。

发放范围:校党政领导、助理,各学院、中心、部、处、馆、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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