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06年12月11日
本期目录:
一、 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二、校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三、我校召开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调研座谈会
四、我校生命科学学院老校区租赁协议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五、福建省财政厅李青副主任等莅临我校开展省级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检查工作
六、 我校召开贯彻实施《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
——暨颁布实施《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七、工作信息
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会议于
与会人员在听取了资产管理处关于《福建师范大学公房使用管理若干规定》的编制说明及内容介绍后进行了认真地讨论。最后,会议要求资产管理处在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福建师范大学公房使用管理若干规定》,并待提交学校研究通过后颁布实施。会议还希望各相关职能部门能高瞻远瞩,适应高校房产管理的发展步伐,力争逐步实施学校房产的定额分配管理、超额有偿使用。
校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会议听取了资产管理处关于《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的修订说明。会议认为,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新出台的《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的基础上,适时修订、完善我校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以此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效益,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采购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原则同意了资产管理处提出的修订意见,该办法(修订稿)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即将颁布实施。
我校召开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调研座谈会
会上,与会代表踊跃发言,都从各自单位实际情况出发,详细介绍了各自单位现有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针对如何加强我校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等问题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我校生命科学学院老校区租赁协议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福建省财政厅李青副主任等莅临我校
开展省级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检查工作
——暨颁布实施《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11月17日下午,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了贯彻实施《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暨颁布实施《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会议邀请了省采购办肖宝铭副主任和我校各单位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张振华处长主持。会上,省采购办肖宝铭副主任首先肯定了我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介绍了我省政府采购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接着,资产管理处采购供应管理科林文科长针对新修订的《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总体思路作了详细说明。最后,肖副主任和资产管理处的同志现场就大家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大家一致表示一定继续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一起努力营造和谐、公平、合理的政府采购环境。
【工作信息】
▲2006年暑期,我处共受理了地理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保卫处、教务处等近13个单位的采购任务,招标任务繁重,总共举办15场校内招标,金额约250万;委托校外招标18场,金额约1400万;委托省采购中心协议采购招标17场,金额约100万。短短两个月时间,共进行了50场次的招标,采购金额达1750万。
▲暑期期间,经过走访、调研,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们起草了《福建师范大学公房管理暂行办法》、《福建师范大学用于经营的公有房产暂行管理办法》、《福建师范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及相关配套条例。
▲支援灾区建设,及时将维修的5部旧电脑捐赠给福鼎市。
▲9月20日,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协会正式成立,并在永泰县召开了成立大会和第一次理事会。会上选举产生了协会的领导机构成员,审议了协会的章程、工作片和工作规则等,并分组对如何加强和改进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座谈。这些暂行办法和规定,将经过讨论修改和学校审批后,于年底出台。
▲11月27日上午,生命科学学院与福州时代中学就整体搬迁后的移交工作签定了备忘录。备忘录要求资产管理处组织双方管理人员办理好财产移交手续,财务处、后勤服务集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要及时界定水电开支、网络使用等遗留问题。 发放范围:校党政领导、助理,各学院、中心、部、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