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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简报第12期
发布时间: 2013-01-14

 

资产管理简报

总第12期

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2年12月30日

本期目录:

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厅生供办(国资办)一行来校调研

二、举办全校资产管理人员培训会

三、组织召开我校2013年度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申报会

四、组织做好旗山接待中心和仓山综合体育馆新一轮管理经营的前期调研论证及委托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我校2012-2014年度拟委托的物资采购招投标和外贸代理机构的评审和认定工作

六、工作信息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厅生供办(国资办)一行来校调研

8月31日下午,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处、房改办)、省教育厅生供办(国资办)领导一行6人莅临我校调研、指导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校党委书记罗萤,学校办公室、资产处、后勤处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罗书记代表学校欢迎调研组一行来校,感谢他们长期以来对我校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他们今后能继续关心我校资产管理工作,能为解决我校的危房改造及引进人才住房产权办理等工作提供支持。我校资产处、后勤处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和教职工危房改造及部分引进人才住房产权办理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双方就如何推进我校华南住宅区危房改造、如何更好地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及产权办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施亚光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我校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取得的良好工作成效,并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引进人才住房产权办理及危房改造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举办全校资产管理人员培训会

培训会于11月29日下午在旗山校区第九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王建南,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处长肖光华,各单位分管资产工作负责人和保管员近140人参加了会议。

王副书记对肖光华处长来校作资产工作培训报告表示感谢。他指出,学校资产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物质基础,是办学实力的重要体现,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创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资产管理手段、提高资产管理效益、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学校资产的科学管理和高效使用,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肖光华处长作了题为《高校资产管理政策解读》的培训报告。他从高校资产管理法规、资产的配置管理、资产的使用管理、资产的处置管理以及资产评估和清查等五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国家、福建省关于高校资产管理的政策,回答了什么是国有资产,明确了捐赠类资产、科研经费购置资产的管理,严格区分了资产报废和报损的区别,并结合实例,对新形势下加强高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随后,资产处有关人员重点讲解了《福建师范大学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实施细则》,并介绍了下学期将开展的学校资产网络化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组织召开我校2013年度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申报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预﹝2012﹞65号)要求, 8月8日下午,资产处组织召开了“2013年度福建师范大学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申报部署会”,各部处、学院、馆、所、中心、集团、医院等单位分管资产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校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师资﹝2011﹞11号)要求,同时参照《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预算的标准》(为主行政办公类)的要求,进行2013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申报工作对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购置预算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起着重要作用。

 

 

组织做好旗山接待中心和仓山综合体育馆新一轮管理经营的前期调研论证

及委托管理工作

在分管校领导的带领下,资产处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在认真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了“关于旗山接待中心发展走向及经营模式”和“关于仓山校区综合体育馆管理主体及模式等”的建议,并经学校研究通过。

旗山接待中心现行的经营模式,既不违反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又能引入社会力量和资金,使管理机制更为灵活、更有活力,既可解决学校日常接待任务,也可为学校力求效益最大化和规避相关经营风险。

仓山校区综合体育馆新的管理主体及模式,则要求新接管单位(体科院)应在原管理单位(资产经营公司)的基础上实现更好、更优的管理机制和运营目标;在实现“以馆养馆”目标及在保证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服务师生锻炼活动的前提下,力争拓展经营,并为师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活动项目与时段。

 

组织开展我校2012-2014年度拟委托的物资采购招投标和外贸

代理机构的评审和认定工作

评审和认定会于12月7日上午由校长助理郭警修主持召开,校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会。

与会人员在听取了资产处对报名的12家物资采购招投标和外贸代理机构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预审等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结合这些机构平时代理过程的实际考察情况和对他们的代理资质、专业队伍、评标质量、服务承诺以及评标环境等方面认真进行了审核及评议。经重新评审,同意保留4家机构继续作为我校2012 -2014年度委托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同时,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对已不符合我校招标工作要求的3家原代理机构实行淘汰;新增加了能符合我校招投标工作要求的3家代理机构,作为我校2012-2013年度委托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并先代理观察一年后再进行考评。同意2家进口代理机构作为我校2012-2014年度进口代理的委托机构。

至此,现共有7家采购招投标代理机构及2家进口代理机构可为我校的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及仪器设备的进口代理提供服务。

 

【工作信息】

▲今年上半年,根据学校对新老校区功能的重新定位要求,资产处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公房定额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分类分区规划,各学院相对集中,确保学生顺利回归长安山,优先满足各类教学用房需求”的原则,制订了仓山校区的空间布局和房产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并组织做好各相关学院、部门的搬迁、移交、资产调剂等工作,确保四个文科学院顺利迁回仓山校区及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 协同资产经营公司组织做好原首山电化铝厂的拆迁补偿等工作。经过努力,将学校对首山村的补偿款从150万元降到130万元;并据理力争,首山电化铝厂的补偿款从450万元争取到了871.6万元,并已全部进入学校账户,实现了学校利益的最大化。

▲组织完成了原法学院地区店面的提前移交工作,店面的补偿金363万元也已进入学校账户。

▲加强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理顺委托管理关系,积极催缴应收款项。2011年8月-2012年8月各类经营性资产及补偿款等共上缴学校约1971万元,不仅确保了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且也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根据省科技厅的部署,资产处于5月份组织开展了我校2010-2011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服务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我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物资设备账务管理,我们采取了相关措施:一是组织对5150多笔资产账务进行核对;二是与各学院资产管理人员建立起QQ对话平台,及时传递上级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积极帮助学院管理人员解疑释惑,共同推动学校物资设备规范管理。

▲组织做好仪器设备的报废及处置工作,2011-2012学年拍卖所得16.79万元均全部上缴学校,部分报废设备则通过简单维修后捐赠给驻村中小学及贫困地区。

▲2012年1月至2012年11月,我校在组织的109批次校内、外采购招投标项目中,计划采购金额562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992万元,节约资金629万元,节约率为11.2%。

▲力争尽快实现学校资产的网络化管理。我处派人与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高校的同仁共赴北京培训考察调研。同时,组织做好购置相关管理软件的市场调研、论证等工作,做好相关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个别租户长期肆意当“二房东”的问题,维护了学校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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