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师范大学危险废物入库移交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3
各相关单位:
危化中心将进行危险废物入库移交,请各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务必重视打包入库手续,按照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台账,2017年9月17日前各单位危险废物经办人将电子版发至fjsdwxhxp@fjnu.edu.cn邮箱。入库当天,危化中心将以电子版台账为依据进行入库,禁止临时增加危险废物。核重后,学院危险废物经办人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仓山校区环境院实验中心203室或旗山校区行政楼302室,如未按期提供规范台账,将不予入库。具体入库安排如下:
1、旗山校区
入库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8:00-12:00
入库地点:旗山校区八角楼
入库对象:生科院、南方医学中心、物能院、体科院、环境院、化材院
2、仓山校区
入库时间:2017年9月20-21日
9月20日8:30-12:00,14:00-18:00:化材院
9月21日8:30-12:00:环境院;14:00-18:00:地科院、光电院
入库地点:仓山校区危险废物仓库(惜缘超市旁)
注:①如需处理剧毒品(如含汞化学物、含砷化学物、氰化物等)、未知液,请务必在入库前与危化中心工作人员沟通。
②严禁将剧毒危险废物混入普通危险废物中。
③塑料桶中溶液不应超过容积的4\5,过满容易溢出。
④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目前无资质处理水银温度计和气体化合物,故水银温度计和气体化合物不能入库。
如有疑问,请联系危化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91-83807176
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