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我校“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校园网”项目)准备启动。鉴于项目建设系采用引进资金进行建设的办法,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产生项目投资建设服务商,为此,我校将从入围本校“2015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中,通过比选程序选取一家作为代理“校园网”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及相关联系方式: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物资设备管理科(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三楼,邮编:350117,电子邮箱:caigou@finu.edu.cn电话/传真:0591-22867618,联系人:林文、谢炎林)
三、必须提供的资料
1.代理过或正在代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的案例。(具体详见格式附后一)
2.拟派出执行“校园网”项目招标代理的项目人员配置情况。(具体详见格式附后二)
3.编制一份项目组织实施计划及解决思路。(具体详见格式附后三)
4.服务承诺及承担的相关责任。(具体详见格式附后四)
以上材料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副本均须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封面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四、资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有意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将上述资料的正副本全部密封在一起,装入一袋。袋面上标明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于2016年1月9日上午9:00之前提交到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物资设备管理科(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三楼),逾期我校有权不予接收。
五、评选办法
我校将根据采购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5人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成员数的三分之二。由评标委员会对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综合代理机构所提供的案例标的金额、数量、人员配置、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及解决思路、服务承诺及承担相关责任等条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出4个合格投标人。若只有4家代理机构参加,则取票数多的前3家;若合格的代理机构只有3家,则全部入围。上述情况若出现并列时,则对并列名单再次进行投票,取票数多的入围。采购人从评委会推荐的合格人名单中随机抽取一家代理机构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经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
六、其他有关事项。
1.代理机构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
2.有关此次比选的信息,将在学校网站首页招标信息栏目上发布,请各代理机构密切关注;
3.本项目初步预算为人民币3000万元,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为10万元,由中标建设服务商支付。
特此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