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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8

 

各投标人: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投标代表无法进入校园递交投标文件。为做好我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变更为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南门门口(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南路,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斜对面)。202042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我校工作人员将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南门门口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代表须身体健康,无发烧或咳嗽症状,过去14天内无接触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无国(境)外旅居史,“闽政通”八闽健康码显示的健康状况核验须为“通过”。

3.投标代表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递交投标文件。校门口不能停车,车辆应即停即走。投标代表要积极配合防疫检查工作,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闽政通”八闽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证件不齐全,或八闽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不通过者,我校有权拒绝其投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后,应尽快离开,避免人员聚集。评审结束后,我校将在福建师范大学采购招标中心网站(http://cgzb.fjnu.edu.cn/)发布结果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中心)

                                   20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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