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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8-12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师范大学的委托,就校园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GC-C-2016-FS01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C-2016-FS010

项目名称:校园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吴晓君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83393310/83393312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福建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福州大学城/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老师/0591-2286851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晓君/0591-83393306/83393307/83393310/83393312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JGC-C-2016-FS01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5日

成交日期:2016年08月0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1

福建卓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市浦上大道276号金山万达中心C-C2-23层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新颖、陈一安、胡锦丽、吴美田、陈瑞莲、李南芳(采购人代表)、张龙(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校园网络建设和运维

2、简要技术要求:旗山骨干核心设备:采用CLOS交换架构,具备独立的交换网板与独立的主控板;交换容量≥160Tbps,包转发率≥43000Mpps。

3、合同履行日期:10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1

校园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维服务

本项目为校园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维项目,由供应商自主投入设备和服务,成交供应商技术、服务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年限10年

在服务期限内,为了保证师生利益,要求不限流量、不限时长、速率不低于4M的宽带套餐收费标准≤35元/月/帐号,套餐须包含Wi-Fi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制定网络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在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后,统一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区域内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设备投资及工程建设。成交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及包括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需求,如有线无线认证用户一体化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区域内校园网运维服务,包括:提供客户服务、信息服务、网络设备维护和技术改造。采购人拥有对服务区域内校园网的管理权,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网络的整体运行细节和技术资料。当采购人校园网管理要求变动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作出调整,如特殊时期的网络资源管控等。成交供应商负责为所有网络设施运行环境提供实时保障及服务。成交供应商对所有用户提供同等质量的校园网使用服务。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江苏磐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书中阐明,提示:阅读本证明书时请同时阅知证明书背面“声明”,但该公司未根据资信证明书要求提供背面“声明”,且未提供原件,无法判断资信证明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②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只包括“两表一注”。

③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经磋商小组评议,江苏磐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信证明书无效,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福建教育科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书证明人声明第3点阐明,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经磋商小组审查,福建教育科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符合该资信证明书证明人声明第3点阐明的正本,所提供的材料无效。

②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

③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经磋商小组评议,福建教育科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信证明书无效,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经磋商小组评议,福建卓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高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磋商资格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20.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福建卓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高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3、本项目在服务期限内,为达到建设要求,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作,需动态持续进行投资建设,暂估投资建设和运维服务总金额为伍仟万元及以上。暂估投资额的要求统计系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统计,与实际投入的金额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4、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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