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报送贵重仪器设备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9

师大资〔2016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5/2016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报送的各项工作,现请各有关单位填报2015/2016学年我校贵重仪器设备(03类且单价大于等于40万元)的各项数据,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填报《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1)中属于本单位的贵重仪器设备的各项数据。对于填报项的介绍详见《贵重仪器设备表填写说明》(附件2)。列2—列7的数据请认真核对,如有错误,请与资产管理处物资设备管理科联系。

2.各有关单位在填报数据时应认真负责、据实上报,所报数据应有切实数据来源,不得随意填写。

3.所填报数据项若属于两台或者两台以上贵重仪器共同使用而生成的,请根据其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切勿重复。

4.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924日前填写好《贵重仪器设备表》,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贵重仪器设备表》(含电子版)报送至资产管理处物资设备管理科。此外,填报单位须指定一名负责人登录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平台将所报的《贵重仪器设备表》各项数据填报至系统内,并确保系统内数据与纸质版一致。(系统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

本通知内容及附件均可从资产管理处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谢炎林电话:22867618

电子邮箱:caigou@fjnu.edu.cn

  

附件1贵重仪器设备表.xlsx

附件2贵重仪器设备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资产管理平台填报说明.docx   

            资产管理处

          201698

 

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

福建师范大学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