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师范大学委托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YS2010052
2.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通用突变检测系统1套
4.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凡有营业许可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②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③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④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合同包一29.4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进口产品报价可按进口免税价。
⑤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5月21日-- 2010年6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
6.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21层
7.项目联系人:小何
8.联系电话:38290185 传真:38290185-616
10.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0年6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21层
13.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华林支行
15.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1日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编号FJYS2010052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现就我司组织的(招标编号FJYS20010052)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改通知,具体如下:
1、五、货款支付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80%,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付清20%余额。
更改为:
五、货款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生效及取得该项目进口免税批文后,开立100%货款的银行信用证(银行信用证条款中含:银行支付80%合同金额时,乙方应提交由甲乙双方有效签署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报告原件;银行支付20%合同金额时,乙方应提交由甲乙双方有效签署的设备正常运行且无质量问题(三 个月)的报告原件)
2、招标文件第四章--八、付款条件及方式: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必须是正式合法,且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80%,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付清20%余额。
更改为: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税务发票必须是正式合法的,且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采购合同生效及取得该项目进口免税批文后,开立100%货款的银行信用证(银行信用证条款中含:银行支付80%合同金额时,乙方应提交由甲乙双方有效签署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报告原件;银行支付20%合同金额时,乙方应提交由甲乙双方有效签署的设备正常运行且无质量问题( 三 个月)的报告原件)
3、开标、截标时间:2010年6月11日上午09:00
更改为:开标、截标时间:2010年6月18日上午09:00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投标方收到此通知后请于2010年6月2日17:00前将回执传真至本公司确认。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通知已收悉。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小何
电话:38290185、38290132 传真:0591-38290185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