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召开福建师范大学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申报会
发布时间:
2011-11-02
2011年11月1日下午,福建师范大学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组织申报会在旗山校区第十会议室召开,许明副校长,各部处、学院、馆、所、中心、集团、医院等单位分管资产工作的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许明副校长指出,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申报工作对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购置预算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起着重要作用。会上,他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校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充分认识加强资产购置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资产购置预算工作开展;二是要本着“勤俭节约、讲究实用”的原则,严格标准,合理配备,科学编制预算。
会上,资产管理处李南芳副处长解读了《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校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了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工作在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健全资产管理体系方面的推动作用;财务处金天钦处长对相关填报事项做了简要说明,希望各单位在购置资产时,做到预算在前,购置在后。
最后,资产管理处物资设备管理科的林文科长详细说明了《福建师范大学资产购置预算(计划)表》的具体填报要求,并解答了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
我们相信,随着我校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不断推进我校资产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