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公开征集方式增补学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增补数量为4家,欢迎符合要求的社会代理机构参加。
1.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增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征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应征申请单位的资格要求: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遵守学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有关规定;
(2)应当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等文件要求,具备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3)注册地址和固定的评审场所地址应为福州市的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和晋安区,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信息为准;
(4)“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诚信系统”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代理机构,需提供信息完整的征集公告截止当日截图(含时间、评级、分数等)佐证,并在评审当日提交报名材料时进行现场核验,以核验结果为准。
※一个应征申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应征申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征集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3.1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中心)网(https://zcc.fjnu.edu.cn/main.htm)
3.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提交应征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04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应征申请单位应在上述时间前将密封的应征申请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5.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 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方法:梁老师/0591-22867618,李老师/0591-22861730
6.代理机构: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法:杨淑芬、林炜、庄丽、江琪/0591-87959580
电子邮箱:fjsdzb@163.com
7.本项目无须报名,递交应征申请文件即视为已报名参与本项目。
福建师范大学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