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处置工作,建立福建师范大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有资质且同意遵守我校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拍卖有关规定的回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校2019年度(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
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及工商部门核定的废旧物回收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报名;
3.一个法定代表人仅能指定一名被授权人参加报名。
三、报名材料
1.申请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附件2);
3.法人代表本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材料提交
1.请各报名单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19年3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现场递交至福建师范大学采购招标中心,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受。
2.不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提交的材料,报名的书面材料概不退回。
3.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412室。
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591-22861730。
五、结果公布
学校资产管理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回收单位将列入我校2019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库。
附件:1.关于参加福建师范大学遴选2019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书.doc
福建师范大学采购招标中心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