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10万元(含)-50万(不含)教学科研专用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计划立项
1.需求单位确定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内容,需求单位通过询价(不少于3家)确定采购预算。其中,采购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需求单位须按规定组织购置论证。
2.若需指定品牌、规格型号的,须进行必要性论证并填写《网上竞价指定品牌论证意见表》。
3.需求单位按照单位内控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的立项工作。
4.需求单位通过学校采购招标管理系统发起网上竞价采购申请并打印《福建师范大学货物和服务申购表》,经财务处确认经费来源后,与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资产管理处审核备案。
报送材料包括:申购表、询价情况表、主要技术参数需求及服务要求、网上竞价指定品牌论证意见表(若有)。
二、采购项目审核
资产管理处对网上竞价项目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至采购招标中心组织实施。采购项目中若有《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外的进口产品,须组织进口产品购置论证,论证费用(1500元)由需求单位承担。
三、发布公告并开展竞价
1.采购招标中心在学校采购招标网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个日历日。
2.供应商根据网上竞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进行竞价。参与网上竞价且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两家。首次网上竞价合格供应商不足两家的,须重新开展网上竞价。第二次网上竞价,合格供应商不得少于一家。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1.竞价时间截止,需求单位、采购招标中心共同审核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材料。合格供应商家数符合规定的,由需求单位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内推荐符合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结果确认后,采购招标中心在学校采购招标网发布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时间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及验收
1.网上竞价合同须在成交后15日内签订。供应商按照学校格式合同范本草拟合同后送需求单位确认,同时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交至学校指定账户(若有)。
2.需求单位和采购招标中心对合同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需求单位将合同会签稿(须加盖公章)及合同送采购招标中心审核盖章。